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账务处理
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的账务处理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1. 如果是欠对方的款项,对方不要了,可以记入“营业外收入”,具体的会计分录为:借:应付账款;贷:营业外收入。
2. 如果是对方欠钱不还了,即对方的“应付账款”不让还了,本单位应确定为“坏账损失”,具体的会计分录为:借:坏账准备;贷:应收账款。
此外,对于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,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1. 明确不能收回的原因:如对方破产、收款方死亡或无法联系。
2. 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,应将应收账款列入贷款或现金账户,只要客户还有可能支付,就保留应收账款,而不作为坏账借准备。
3. 向客户发送隐患信息、催收信,尽量解决无法收款的问题。
4. 假如客户无力支付,将相关数据归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,并对台账进行后续的处理,以明确应收帐款的损失情况。
